关于发放201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考生:
湖北省201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已制作完毕,即日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201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通过国家考试合格线的考生。
二、发放方法
微信关注“湖北卫生人才”公众号,依次点击“个人中心”-“我的中心”-“微信登录”-“考试评审”-“证书成绩管理”后,选择标注“领取”字样的证书,核对证书信息无误后“申请领取”,选择领取方式:“邮寄领取”或“现场领取”。
(一)邮寄领取方式:12月26日17:00前,考生在领取界面中如实填写收件人等信息并提交,系统审核完后考生将无法修改。考生可查看办理进度,证书将于3~5个工作日寄出(采取货到付款方式。依据距离远近,邮费为13-27元不等),请在签收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二)现场领取方式:12月27日后,证书将由“考区→考点→报名点→单位或考生”逐级整体下发,考区和考点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领证事宜。考生请先向学校或工作单位咨询领证事宜,由单位到报名点集中领取后发放,预计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考点联系方式见附件,以各所在考点通知为准)。
考点为“省直”,且报考单位为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的考生,请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7日期间至我中心领取证书(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间:08:30-11:30,14:30-17:00,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212室)。
三、其它事项
(一)12月26日17:00前,若考生未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统一默认为“现场领取”方式。
(二)每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附带一式两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领证时一并发放。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领取和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四)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如需他人代领,请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函,方能领取。
附件:湖北考区各考点联系方式 直接查看
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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