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及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兵团201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局相关考试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具体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
5月21日
9:00-11:30 专业实务
14:00-16:30 实践能力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办法:考生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btpta.gov.cn),在“全国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中“护士执业执业资格考试入口”进行报名或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此考试按属地化管理,请考生就近到各考试机构进行报名确认。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3月12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3月15日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7:30(现场确认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均为原件)、8个月实习证明、考试费。
四、自2011年5月4日起,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卫生人才(http://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截至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
五、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共两科,收费标准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每人15元。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201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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