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为做好201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注: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报考)。
二、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5日,到卫生局医政科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一)《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印章;
(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白底同款照片一寸(贴登记表上)、2寸各一张。
四、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护士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价费函〔2013〕10号)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收费60元。
五、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
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7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梧州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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