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济源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本须知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网上打印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进行说明。
一、网上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
(一)网上预报名——2013年12月25日9∶00至2014年1月12日24∶00
考生须按照《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在网上进行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用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网上报名”专区,点击“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登录邮箱、设置登录密码、输入校验码后进入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询、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并确认邮箱为真实有效的,以保证您丢失密码时,能收到我们发出的密码重置邮件。
每个注册邮箱和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使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2.填写申报信息:考生可参照《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及证书的信息准确性,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人卫医学网。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打印报名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所在学校、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5.修改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信息)一旦成功保存后,不允许修改;如果填写错误,需重新注册用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不包括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核对无误后须重新打印申请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请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请表上方验证码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数字最大的版本为最终版。如果您所持的申请表版本不是最终版,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15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1、济源市护士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1、济源市卫生学校办公室,地址位于健康路东段,电话6652497,确认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10日;2、济源市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位于学苑路2号,职业技术学院3号楼,电话6635615;确认时间:2014年1月2日至3日。
2、考生确认时请携带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注意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要在报名表及确认表上填写联系方式,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确认后抓紧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三)网上缴费——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20日
缴费采用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请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资格审核
考生的资格审核情况须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查询。考生应牢记网上报名的登录邮箱和密码,在网报及现场确认结束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随时关注本人的“报考状态”,确认资格审核情况。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4年4月25日至5月17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考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四、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网上打印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消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下发,考生须在成绩查询后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及时了解网上打印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并请妥善保管,成绩合格证明将作为考试通过者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相关推荐: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