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四、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电子化注册: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由国家卫健委管理: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入口>>
护士注册电子化信息系统第一次使用的时候需要先注册和激活账户,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完成注册和激活之后才可以正常登录使用。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注册账户
1.护士在注册账户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系统验证护士信息的依据,请认真填写。(注:姓名不是登录用户名,请不要输入字母及数字)
2.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和邮箱,可用于密码找回,也可用于接收激活码,请如实填写。
3.用户名和密码是您登录系统的重要凭证,请牢记。(建议拍照或截图记录!)
第二步:激活账户
1.用户登录并成功通过护士信息验证后,需验证您的手机号,如下图所示。手机号码验证成功后,激活码会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若您的手机无法接收到验证码,请您点击右侧进行邮箱验证。
2.请正确填写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3.安全验证完成后,请向您所在的医疗机构申领激活码,激活码会发送到您的手机或邮箱。正确填入激活码后,点击【确定】激活账户。
完成账户注册、激活之后,我们就可以用账号实现具体护士电子化注册和管理,包括个人信息维护和个人业务申请等。具体包含内容如下:
1.查看护士本人的执业信息。
2.修改安全设置:
安全设置可修改登录密码、手机号、安全邮箱。手机号码和安全邮箱是找回密码的依据,请如实填写。
3.修改个人信息和个人照片:
此功能模块可修改个人信息,修改信息需执业所在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后才能生效。(注:此处修改的内容只会替换执业注册信息中的相应内容,原始考试信息不会被更新)
4.个人业务申请:
护士个人办理业务,必须按要求在护士个人端提交申请并经医疗机构确认后,才能去卫计委办理(需带纸质资料文件)。
一般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首次注册: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护士首次注册。并需具备护士条列规定的其他条件。
*延续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变更注册。
*注销注册: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重新注册:被注销执业注册的护士,如果在参加相关培训后,需要重新注册的,可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申请重新注册。
*军队武警护士变更到地方申请。
如果在后续登录使用时忘记了注册的密码,可以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
常见问题:
2020护士资格证书还没领取可以进行2020护士电子化注册吗?
了解护考证书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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