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精神,护士岗位实行准入制度,护士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才能申请执业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国家统一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由原来的四个科目改变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加强了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为贯彻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文件精神,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专家委员会按照最新考试大纲,组织编写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并于2011年12月出版。具体书目如下表:
序号 | 书名 | 定价 | 作者 | 书号 |
1 | 2012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 | 128 | 编写专家委员会 | 15075 |
2 | 2012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 要点精编 | 68 | 编写专家委员会 | 15076 |
3 | 2012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 同步练习题集 | 45 | 编写专家委员会 | 15077 |
4 | 2012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模拟试卷 | 45 | 编写专家委员会 | 15084 |
各地考生可到当地考试管理部门或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人民卫生出版社网、卫人网查询指导用书的购买事宜。
为保障考生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切实保证正版书的正常销售,特作如下声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该套考试指导用书著作权属于《中国卫生人才》杂志社,专有出版权属于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有侵犯著作权和专有出版权者,上述权利人将依据有关法律对其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发行该套考试指导用书有确定的销售渠道,互联网上公布有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确定的各地销售点,请考生到确定的销售点购买用书,以防上当受骗、购买伪劣图书。
三、请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自己不销售和使用非正版书,监督和制止他人或他单位销售和使用非正版书。发现他人或他单位销售和使用非正版书要及时向权利人报告。
四、该套考试用书上贴有防伪标识,请考生注意鉴别。
五、欢迎考生和社会各界对销售和使用非正版书的个人或单位进行举报。
销售业务电话:010-59787351
盗版举报电话是:010-59787491
举报邮箱:WQ@pmph.com
上述权利人对举报有功者将给予奖励。
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
2012年1月20日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