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经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老龄化过程。传统意义上的居家养老模式势必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更加借助于社区服务和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其中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爱等老年服务蕴含着巨大的社会需求,对于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具有重要影响,各级政府应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
发展老年护理服务三大利好
从有效刺激消费需求看,庞大的老年群体客观上形成了巨大的护理服务需求。研究表明,仅老年群体消费的医疗卫生资源就是其他人群的3~5倍。
目前,城市老年人平均年收入为11963元,支出为10028元;农村老年人平均年现金收入为2722元,支出为2691元。如果考虑到部分子女可以提供经济支持的因素,城乡老年人的实际消费能力应该高于调查数字。
在对老年人入住机构意愿方面的有关调查显示,城市地区老年人中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16.1%,每月可承担费用710元;农村地区老年人中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15.2%,每月可承担费用121元。
因此,只要达到一定经济规模,借助合理收费,机构养老服务市场的有效需求是实实在在的。保守估计,当前仅机构养老和护理服务的潜在市场规模超过700亿元,2010年增加到1300亿元,2020年将超过5000亿元。发展老年服务业,培育消费市场,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大量老年人及家庭实现长期照料和护理服务消费,对扩大内需有直接的拉动作用。
从可明显扩大就业看,老年人照料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专业护士,特别是普通护工有大量需求,适宜大中专护理专业毕业学生、“4050”人员和农村妇女就业。以日本为例,目前有约110万人从事老年人护理工作,预计在未来5年内还可吸纳30万~50万人就业。
而目前国内这一领域的就业潜力却远远没有发掘。有调查表明,在居家养老方面,城市中48.5%的老人有各种各样的服务需求,其中家政占25.22%,护理服务的占18.04%,聊天解闷的占13.79%,法律援助的占2.25%。但在服务供给方面,还远没有形成规模。
在机构养老方面,根据民政部统计,迄今在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农村敬老院及其他养老机构就业的人员总共只有17万,与庞大的老龄服务需求相比极不相称。通常,居家养老服务中,就业人员与服务需求比例在1:5左右,专业化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中2~3张床位就需要一名护理人员。
据此推算,如果我国机构养老床位较当前翻一番,达到发展中国家每千名老人20张的低限水平,居家养老服务得到较快发展,则到2020年居家养老和护理服务预计可新增约1000万个就业岗位。
从改善民生看,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面临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是极其脆弱的群体,发展护理服务,既可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使其生活得更有意义、更有尊严,“老有所养”、安度晚年;还可以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缓解子女长期照料压力,减小家庭矛盾和生活负担,使家庭成员从体力和精神上解脱出来,安心工作,有利于代际和谐、家庭和谐和社会和谐。
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思路
根据我国老年人城乡分布、收入结构和现行福利制度安排,要加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应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服务提供社会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运行机制良好、服务品质优良、监督管理到位、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在城市,以社会福利院、老年护理院等专业化的护理机构为骨干,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平台。在机构层面,要研究建立健全设施建设规范、机构服务标准、行业自律制度,起到辐射社区、带动社会、示范民间的作用。同时,制定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重度残疾老人等入院评审制度,保证优先满足老年特殊困难群体的护理服务需求。在社区层面,应结合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托老设施网点,完善配套设施,完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紧急呼叫等功能,不断增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能力。
在农村,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实现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在确保五保户等福利对象供养的基础上,优先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计划生育家庭独女户/双女户、高龄和重度残疾老人的服务需要,同时,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向农村“空巢”老人提供日间托养、配餐等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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