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省直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直及中央驻穗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4〕1562号),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5年5月16日举行。现将我省省直考点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设23个考点,包括省直和21个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考点。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负责省直考点报名、考务工作。广州地区的部属、省属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央驻穗单位、省直单位、部队,由单位派代表到省直考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二、考试时间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查询成绩→打印成绩单→领取成绩合格证明。
四、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2月1日,在上述时间段内,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五、现场确认
省直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考生在上述时间段内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六、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在 2008年5月12日 《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2008年5月12日 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4.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 2002年10月31日前 ,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照执行。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份;
3.本人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交就读学校关于本人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制及学习形式、学历类型等证明材料,并确保其毕业前能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的临床实习的证明(见附件)。
七、准考证打印
自2015年4月23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6日。
八、成绩查询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九、成绩合格证明
在考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省直考点考生留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公布的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成绩合格证明(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成绩合格证明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请考生妥善保管。
十、收费
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附件:2015年毕业的护理(助产)专业在校生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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