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11号)及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6〕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6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须将相关报名资料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
(三)确认受理单位:中山市卫生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点: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06室,电话:88360803。
二、考试时间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6日至8日,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依次进行,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6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7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8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三、报考资格
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报考者须提交的个人材料。
(二)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
(三)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收费单(附件3)。
(四)民营医疗机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六、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单位必须审核是否为有效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凡提交的复印件均需验印,审核人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审查意见公章一致。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二)各单位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个人资料顺序必须与《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上的顺序一致。
(三)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据有效。
根据《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要求,凡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
(四)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七、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按粤发改价格函〔2016〕1037号执行(每科60元)。
(二)各单位报名时请在缴费单上填好符合报名的人员名单及报考科目情况(要盖公章),与报名材料一并上交。
八、准考证打印
2017年4月12日至5月6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考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附件: 1、《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6〕27号)
2、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
3、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收费单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6〕27号).pdf
附件下载:附件2: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doc
附件下载:附件3: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收费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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