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奋勇高新区社会管理与侨务局,湛江农垦局卫生处,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19〕4号)要求,2020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16-18日举行。为做好湛江考点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按时报送材料
各单位、报名点要妥善安排本单位、本辖区的报考工作,严格按照附件1-8的时间节点及政策要求做好考生资格确认、报名材料审核报送以及收费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收费标准为66元/人﹒科。
二、强化审核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报名点须认真审核报考材料,确保报考材料真实可靠,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凡是复印件的,审核后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其他需要审核的材料,均须签名盖章,谁审核谁签名盖章谁负责。考生所在单位要利用学信网、考生个人档案等渠道严格审查考生学历真伪情况(社会散在考生由报名点负责审查)。经审核,报考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准报送。
考生应保证所填网上信息和所提交纸质材料真实、可靠、可溯源,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处理。
各单位、各报名点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纪律,严格把好审核关,严厉打击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违纪违规的行为。要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报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电子化合格证明宣传
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报名点、考生所在单位要继续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关于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9]46号)
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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