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考点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须知(卫专和护考)
各位考生: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别于2020年9月 12日至27日举行,为保障考生和考务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现对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的安排,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配合考场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广西健康码”等防控工作。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前自我体温测量出现异常情况,或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南宁市考点,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三、持 “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从境外(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来的考生需提前15天以上入境,并出示解除集中隔离(含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来的考生需在考前14天与考点取得联系,在考点的指导下做好行程安排。
四、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考场。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如测量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五、请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七、考生如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后,根据相关防控要求确定继续参加考试或暂停考试。
八、考试结束后请考生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九、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十、南宁市考点联系电话:0771-2630909、2613923、2613961、5766661。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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