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护士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公立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护士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现场审核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才发展局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卫人〔2020〕44号)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卫人〔2020〕43号)等要求,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按属地原则开展现场审核工作。由于目前全国各地出现散发病例,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考生人数过多形成拥挤,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因此现场审核按属地原则开展:
(一)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进行预审核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安排专人预审。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考生的预审核工作。
(三)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育才地区考试报名审核和各区卫生健康委、二级医疗医疗机构的复核工作。
(四)三亚中心医院自行负责本单位考生的报名审核工作,并将资料报省医学会。
(五)请各位考生到现场审核点报名时,要自觉佩戴口罩,接受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做好材料预审核工作。各相关单位负责预审核工作的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护士资格报名现场审核工作。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收集并审核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2021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本人毕业证。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4.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其A4 纸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各初审点须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签字。
(二)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现场审核工作。
根据海南省人才发展局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卫人〔2020〕44号)中“申报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证、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注册证和聘书。2020年已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交成绩单复印件。
4.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其A4 纸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各初审点须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签字。
(三)各单位收齐材料后,将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资格送审材料分别在2021年1月9日和1月19日前送三亚市医学会审核。
(四)请各单位将负责预审核工作人员信息(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市医学会。
附件1: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3:海南省人才发展局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联系人:周林;电话:8836169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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