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
按照目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报名考生的身体健康,并确保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如期进行,我们将审核方式做如下调整:
一、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因疫情防控,所有考生不需到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1、应届考生的审核
考生将所需报名材料邮寄给所在院校,由院校指派专人统一将报名材料拿到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
2021年1月13-14日 张家口教育学院
2021年1月15日 河北北方学院(张家口校区)
2021年1月18日 河北北方学院(宣化校区)
所需材料:入学时原始录取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一份报考名单(见样表),录取登记表复印件及报考名单每页加盖学校公章。
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名单
学校名称(盖章): 共 页 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入学时间 |
专业 |
是否为普通全日制 |
备注 |
(1)报考名单顺序须与入学录取登记表顺序、考生报名表顺序一致。
(2)招生底册上的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必须与报名表上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必须提前更正,修改处加盖省教育部门公章。
(3)如录取后转专业,中专由教育厅出具证明,大专、本科由学校出具证明。
(4)2021年应届毕业生中有留级的考生还需提交留级的相关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口升学以中专学历报名的在校生,需同时提供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的审核
2021年1月18日前,将现场审核所需材料通过邮政EMS速递至“张家口市南站邮政局政务中心”(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世纪路14号;电话:0313-4011156)。
(注意:请在备注栏注明姓名及身份号后八位,只接收EMS速递,个人重要资料请勿使用其他邮寄方式)
报名所提交原件待省审核后,通过邮政EMS速递寄回本人。务请于1月22日之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办理返还原件速递手续。
二、所需材料
1、《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注意报名表上的验证码必须为考生最后一次修改信息后所形成的验证码,否则无法确认,申请表上考生签名、电话号码必须填写)。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一)。
三、《报名申请表》盖章要求:
(1)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审查盖章;
(2)往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盖章(工作单位限河北省内,必须盖单位行政公章,部门章无效);
(3)往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的:
①档案在人事部门保管:档案所在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②档案在毕业学校:可由学校盖章(限毕业后两年内)。
③档案在个人手中:请与考试中心联系(限本市户籍考生)。
四、特别提示
(一)关于学制
《护士条例》(2008年5月12日)颁布后入学的,必须为3年制。
(二)关于学历认定
1、本省中专学历:以《经评估合格、允许招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名单》为准。
2、外省中专学历: 报名时须同时提供跨省招生计划和招生底册。
3、国外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军队院校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毕业证丢失:学校、单位证明无效。
(1)中专学历:出具《毕业证明书》
(2)高等教育学历:出具《学历认证报告》
五、考试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按照《冀价行费〔2020〕61号》的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6元,共计132元。
(二)缴费采用邮政汇款方式
2021年1月18日前将报名费通过邮政汇款单方式寄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6号 张家口市第一医院东院区教学楼4楼”
收件姓名:张家口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
电话:0313-2060116
(注意:请勿必在附言处备注汇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
六、准考证及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1)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自2021年4月7日-26日,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2)考试成绩单由考生个人打印。考试成绩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公布后,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4)2020年度起,《准入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实行电子化。可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实名注册,前往:“用户中心-我的证照”栏目下载《登记表》,自行打印后存入个人档案。电子《登记表》可进行在线网络验证。
(5)考试通过者,护士资格证以邮寄方式发放,邮寄地址同报名材料返还地址。
在考试中如发现组织考生作弊、替考等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务请广大考生诚信考试,切忌以身试法。
咨询电话:0313-2060116
2021年1月12日
了解2020护考证书领取
相关推荐:
2021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 报名条件 | 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