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吧中大网校举办2011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辅导保过班,乙方自愿参加考试吧中大网校2011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保过班学习,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考试吧中大网校
乙方:
(下文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提供2011年临床执业医师课程供乙方学习;
2.甲方有义务保护用户个人信息隐私,不能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甲方在乙方需要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保过班培训收费凭证;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需要办理免费重学手续时提供真实正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准考证号、网校用户名、考试成绩);
5.甲方在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乙方免费重学服务申请,过期视乙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甲方定价缴纳保过班培训费用,课程开通后不得更换;
2.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保过班课程认真学习,并根据网校和老师的相关要求完成本次培训的学习;
3.乙方免费重学服务参考本章第三款;
4.乙方在考试后如需享受免费重学服务,则须按甲方要求提供个人正确信息,虚假、涂改等信息视为自动放弃免费重学服务;
5.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保过服务,按照双方的约定可以免费重学2012年临床执业医师相应课程,过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 免费重学条款
凡参加2011年临床执业医师保过班的学员,当年考试未过,可申请免费重学2012年网络课程。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分数 |
后续保障 |
200 ≤ 分数 ≤ 351 |
2012年免费重学 |
0 ≤ 分数 ≤ 199 |
不享受后续服务 |
上表假设2011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合格线为351分,如合格分数线变化,则根据比例相应调整。
1.网校视免费重学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为没有进行基本的复习,不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2.考试成绩在免费重学分数线内的学员,需提供本章第一款第4条,网校核准后方可免费学习下一年课程。
四、 协议的签署,变更、违约责任
1.本合同可通过网络签署,凭用户身份证复印件生效。汇款之后,考生提交本信息后,须将身份证明文件传真010—62192699,并与网校核实信息是否确认;
2.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更改合同;
3.如遇不可外抗阻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北京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