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一、 选报等级和专业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各有药学、中药学和制药三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二、 报考条件
凡在我省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监督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报考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及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二)报考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具有药师及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工作满8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具有药师及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工作满4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具有药师资格及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2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取得广东省驻店药师资格者,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可以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并可免考专业知识。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有关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一)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二)条第1-3款者还需提交药师及相关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上证件须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三)在近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大一寸彩色同版证件照片2张(必须和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08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96.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2.考二科 |
01 |
药学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2 |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 ||||
02 |
中药学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3 |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 ||||
3.考三科 |
01 |
药学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2 |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 ||||
5 |
药学专业知识 | ||||
02 |
中药学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3 |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 ||||
6 |
中药学专业知识 | ||||
03 |
制药 |
8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4 |
制药专业实践能力 | ||||
7 |
制药专业知识 | ||||
97.药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3.考三科 |
01 |
药学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2 |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 ||||
5 |
药学专业知识 | ||||
02 |
中药学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3 |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 ||||
6 |
中药学专业知识 | ||||
03 |
制药 |
8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4 |
制药专业实践能力 | ||||
7 |
制药专业知识 |
说明: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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