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药、护、技师:
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中级: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年限
初级(士):
2010年7月之前毕业的医、药、技专业。
初级(师):
中专:截止2005年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士)资格。
大专:截止2008年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士)资格。
中级:
中专:截止2003年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师)资格。
大专:截止2004年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师)资格。
本科:截止2006年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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