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现场确认时间划分
时间 | 区县 |
1月5日-7日 | 张店、周村 |
1月10日-12日 | 淄川、博山 |
1月13日-14日 | 桓台、高青 |
1月17日-19日 | 沂源、临淄、市高新区 |
六、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审核时应提供个人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盖章后的《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5、以现有资格申报上一级资格的,须提供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合格证书;
6、以中专学历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供聘任满7年的聘书。
7、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大小。
七、教材征订
考生可在报名确认现场办理教材征订事宜。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时,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一寸或小二寸彩色照片(白色背景)。
2、确认完毕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
3、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4、考试报名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
5、报名证件原件于2011年3月7日-3月11日清退,具体清退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查询具体通知。为方便不能及时到现场领取清退证件或考试成绩单的考生,报名现场设置邮政EMS特快专递业务窗口,考生可自愿选择。
本次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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