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临时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2〕137号)精神,2013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展开。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6日,报名网址为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报名参加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度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定于2013年1月21日至1月25日。所有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交报名点),经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于2013年1月21日至1月25日集中到指定确认地点现场办理确认、缴费、手续(公休日除外)。市直单位(包括市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及上属驻城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政工)科组织报名,汇总后到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确认、缴费手续。县市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医学|教育网整理,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确认和审核时应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确认完毕后,不得再更改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规定,初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