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代理人员: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将于近期开始。请各代理人员于2012年12月28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表,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资格确认手续。
一、具体安排如下:
1、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各代理人员将在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地点:南二环西段18号富秦大厦一层。
2、2013年1月4日-10日,将分别在西京医院、唐都医院进行现场确认。
3、2013年1月21日,在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进行现场确认。
4、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将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指定工作人员上门收取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①存档凭证(未欠费);
②本人身份证;
③《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除:西京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唐都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外,其它我中心代理人员报名表“工作情况”栏要求:单位名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单位所属:计划单列市;单位性质:其他)
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申报师级资格须提交士级资格证书及聘书。
2、中级资格考试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资格证书及聘书。
3、凡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证及医师资格证(含注册证书)医学|教育网整理。申报护理学师、中级的考生应提交护理上岗证(注册证)。
4、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按原档案号报名,同时提交上年度考试成绩单。
5、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应有原件及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复印件为A4纸),所有复印件与原件对应,我中心不提供:现场网上报名、打印、复印服务。
6、应市卫生局要求,相关证书原件要报市卫生局进行资质和证书原件审核。证书原件退还时间将在网站(www.haorc.com)另行通知。
7、请考生保持报名表上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联系不上本人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8、考生打印出报名表后,不得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任何更改、保存等操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时间紧迫,望考生按时确认,逾期网站关闭将无法确认,望周知。
三、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陕价费转发【2002】9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价费调发【2002】93号)核定标准由我中心代为收取,即: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经市卫生局审核报名未通过者,后期另行退费,请考生保留好交费凭证。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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