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变更。各设区市具体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知为准。
(三)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2月9-26日,逾期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八、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一)《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工作岗位变动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六)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
(七)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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