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面授课程 模拟考试 实用文档 缤纷校园 英语学习
2010考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专 升 本 | 法律硕士 | MBA/MPA | 中 科 院
四六级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职称日语 | 职称英语 | 博思 | 口译笔译 | GRE GMAT | 日语 | 托福
雅思 | 专四专八 | 新概念 | 自考英语 | 零起点英韩语 | 在职申硕英语
在职攻硕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等级考试 | 水平考试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报检员 | 外销员 | 司法考试 | 导游考试 | 教师资格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管理咨询师
期货从业资格 | 社会工作者
会计职称 | 注会CPA | 经济师 | 统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评估师 | 精算师 | 高会 | ACCA | 审计师
法律顾问 | 会计证
建造师一级二级) | 造价师 | 监理师 | 安全师 | 咨询师 | 结构师 | 建筑师 | 安全评价师
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 | 设备监理师 | 岩土工程师 | 质量资格 | 房地产经纪人 | 造价员
投资项目管理 | 土地代理人 | 环保师 | 环境影响评价 | 物业管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工程师 | 招标师
执业护士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卫生资格
在线名师:曹秀格老师
副教授,在著名高校任教10余年,已收入中国医师协会名录。现担任...详细
曹秀格老师
 zlj3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卫生资格 > 考试动态 > 正文

福建: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福建省2007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法

  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㈠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基本条件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⑵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报名参加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⑴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取得中专以上学历;2005年以后(含2005年)大专学历的毕业生,须先参加士级资格考试。

  ⑵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五年;

  ②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二年;

  ③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的人员;

  ④研究生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⑶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后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直接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师)资格考试。

  ⑷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②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③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④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⑤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临床医学、中医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专业中级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
⑹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须满2年。

  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规定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和学位。

  ㈡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就近原则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㈢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护师,经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㈣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到异地报名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的人员,可到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

  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⑴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⑵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⑶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⑷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⑸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吧医学频道

转帖于:卫生资格_考试吧
文章搜索
福建: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网友评论网友评论
版权声明 --------------------------------------------------------------------------------------
    如果卫生资格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卫生资格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