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酸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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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四、现场确认地点:市卫生局三楼组织人事科(政府新区南湖路568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侧);
联系电话:0552-3132035
五、审核材料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2009年12月27~30日,各院校在校生;
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月4日局直各单位、蚌医、123医院;
2010年1月5日固镇县、五河县、新城区;
2010年1月6日怀远县、淮上区、蚌山区;
2010年1月7日龙子湖区、禹会区、高新区、;
2010年1月8日~10日考点补录、更改、确认。
请各县(区)、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共同完成报名工作。
有关政策、文件、通知请登陆下列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安徽省卫生厅http://www.ahwst.gov.cn/、蚌埠市卫生www.bbswsj.gov.cn、)查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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