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专业代码在027至091之间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
3、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按原档案号报名,同时提交上年度考试成绩单。
4、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应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5、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各报名点须在规定时间将报名信息汇总上报考点,同时提交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和材料供审查。考点资格审查完后证件原件和材料退回,将其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存放在考点。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2010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100)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余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1、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和日期 | |
基础知识 | 5月22、23、29、30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2、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和日期 | |
基础知识 | 5月22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3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1、关于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报名考试,仍按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陕卫考办发[2002]8号文件执行。
2、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保留准考证,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3、对于考试合格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持准考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到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办理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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