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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布的《2013年广东卫生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得知,2012年广东考试费用事宜如下:
(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要求,严肃考风考纪,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信息产业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安部门的联系,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广东省公安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局)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进行作弊活动的通知》(粤人发〔2008〕315号)要求,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利用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作弊等非法行为。
(三)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号)规定执行: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各地级以上市、省直、佛山市顺德区考点要按考试费上缴渠道及时上缴考试费。
(四)各地务必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制定的考务工作计划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五)对于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可与当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管部门联系;省直单位考生证书发放时间在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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