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做好2018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鞍钢总医院、委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国家、省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列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9日(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25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21日(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26日)。有工作单位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工作单位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单位未设报名点、民营医院的考生到市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0日(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5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辽财非[2016]33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分配政策的复函》(辽财非函[2016]453号),2018年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三、报卷所需材料
(一)卷内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在学信网查询带二维码的相关证明,如无学信网查询证明,需提供相关学籍档案)。
3、下一级资格证书及相关档案,其中各县(市)区需提供审批表。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注册证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6、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其中报考初级人员需提供2016年度市级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报考中级人员需提供2014年—2016年度市级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卷外
1、个人《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单位汇总表。汇总表必须从网上导出,格式项目按照给出的表样(群共享)保留。科目栏只填写报考科目数,如4科。
四、其他事宜
(一)上述材料除本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交原件。
(二)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说明。根据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原省卫生厅《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辽卫函字〔2009〕456号)要求,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临床、口腔类别医师报考主治医师资格,须提供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名参加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且已经加注全科执业范围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中初级报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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