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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沅江市2019年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已公布。更多卫生资格考试信息请访问考试吧卫生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卫计局发布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公告内容为沅江市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沅江市考生于2019年1月23日—25日之间到沅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沅江市石叽湖科技路润湖园)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益阳市卫计委考试中心工作安排,为做好沅江市2019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安排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5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按要求填报完报考信息并检查无误后,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并填写《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安排

  沅江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月23日—25日。地址及联系方式:沅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沅江市石叽湖科技路润湖园)人事股。报名点联系电话:0737-2805823

  (三)收费标准:70元/科(全省统一标准)

  二、报考条件规定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分别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护士(师)、药士(师)、技士(师)。医士(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获得医士(师)职称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护士职称需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报考药士、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师、药师、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取得护(药、技)士职称,聘任现职工作满5年;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且从事相应专技岗位工作满3年。

  (3)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相应专业毕业可直接报考。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主治(管)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称满7年(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3.本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4.硕士学历或学位: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5.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报考。

  6.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含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7.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报考相关规定

  1.报名参加2019年度各类别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其学历学位取得日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和聘任现职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2.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参评职称。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需提供变更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或由医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材料,禁止跨执业类别报考。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成绩按报考专业继续实行连续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即为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且其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5.根据《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医师资格类别和注册范围,选择相应专业进行申报。

  (四)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两面复印);

  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

  3.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3);

  4.学历学位规定网站查验页面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首次报考的人员,需分别提供本人现学历学位及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的网站查验页面或证书复印件。

  (1)专业技术人员如能提供网上查验的,不再需要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在规定网站查询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并提供相应网站的查验页面:

  ①2002届(含2002届)以后的高等教育毕业生,提供 “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之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可在学信网申请免费学历验证服务后提交相应查验页面。

  ②2008年9月1日以后取得学位的人员,提供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简称学位网)学位查验页面;之前取得学位的人员,可在学位网申请免费学位验证服务后提交相应查验页面。

  ③2005年6月(包含2005年6月)以后省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提供“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验页面。

  ④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页面。

  (2)在规定网站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可不提供证书原件,只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①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对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进行审查,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主要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②民营医疗机构申报人员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审查,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5.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聘文复印件。

  6.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7.转岗报考人员须另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其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8.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表格相关栏目内容和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单纯复印件无效)

  三、考试审查程序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要求,我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资格审核、卫生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登记表,需在“报考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申请人要坚持诚信报名,杜绝以虚假信息报名和虚假承诺。

  (二)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资格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进行审核把关。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须对申请人登记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登记表、申请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审核合格”意见、经办人签字并盖章,审核所需材料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签字并盖章;档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报考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需要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审核结果以备现场资格审查。

  附件:1. 网上报名操作方法与程序

  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

  3.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

网上报名操作方法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1月24日前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点击“网上报名”→点击“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报考”进行报名信息录入(信息要求准确完整)→进行照片上传→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检查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如有错误点击“返回”,修改错误信息后,重新打印)→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粘贴照片,两份表格一并交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现场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持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打印的申报表内容要求与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终修改的信息一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及本文件“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中所列九项相关证件材料到所在地报名点(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资格确认、审核报考资格、缴费、交表。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录入时均须上传照片,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正确选择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点名称。

  (三)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统一发放成绩单,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成绩单。

  附件2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条形码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确认考点: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考生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报名情况

档案号(往届考生必填此项)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往届考生填写)


报考科目

基础知识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代码


执业类别


专业知识


现有资格


现在资格取得时间


专业实践能力


教育情况

最高学历


毕业年月


毕业专业


毕业院校


学制


工作情况

工作单位


单位所属


单位性质


工作年限


单位备注


审查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①上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剩余科目考试时须出示上年度考试成绩单,填写原档案号、上年度所报考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 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专业代码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7、378、387和391的专业,各科目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

  ④ 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名点代码: 报名序号: 准考证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民 族


性 别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现有职称


现有职称

取得时间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报考专业


报考级别


报考科目





我已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考试报名条件等文件,清楚并理解相关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如资格审查发现虚假情况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的,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分。

报考人(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名: (章)

卫生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经办人签名: (章)

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经办人签名: (章)

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

经审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经办人签名: (章)

颁发证书

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章)

考试日期


资格证书编号















  注意事项:

  1、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2、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3)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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