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2019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卫健委主任马晓光强调,2019年要研究起草药师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规章。
其实早在2018年7月,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药师成为医师处方的“把关者”,有权点评处方或者拒绝调配药品,进一步保障用药安全。
但万众期待的《药师法》至今仍未正式公布,相信通过2019年的努力,药师法出台的日子离我们不远了。有了法律约束和保障,药师行业的发展会更加优质和规范。药学职称也会越来越重要,为何这么说?小编认为,《通知》为《药师法》提供了一些参考,解读如下:
一、药师职称方能审核处方
根据《通知》,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这个要求不可谓不高。首先职称方面要求是药师及以上职称,还需要有3年以上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经验。
职称是第一位,达不到这个职称,是不能够审核处方的。
二、药师对不合理处方有权说“不”
《通知》要求药师不仅能够给予处方医师建议修改权,而且如果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可以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这意味着药师对不合理处方有权说“不”,药师是“处方第一责任人”。
相信未来出台的《药师法》会更强调药师的专业技术能力,那什么是药师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体现呢?无疑是职称。
药学职称分为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其中前两个是药学初级职称,第三个是中级职称,后两个是高级职称,不同的等级代表不同的专业技术水平。
因此,还没有拿到药学职称的考生要抓紧拿职称了,随着《药师法》的出台,药学职称会越来越重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