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余卫字〔2019〕34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民营医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通知》(赣卫考办字〔2019〕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和范围
1.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79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1.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5、26日;6月1、2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2.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5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6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报考初级士(药、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师(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中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6)参加临床医学专业考试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2019年1月10日-24日)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并网上填写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2.报名集中现场确认(2019年2月27日、28日,3月1日)
(1)提交报考材料
报考单位或考生个人应提供如下材料:⑴考生身份证,⑵毕业证,⑶学位证,⑷学历验证报告,⑸医师资格证书,⑹执业注册证书,⑺专业技术资格证,⑻任期内聘书,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⑼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在指定时间内到市卫计健委现场确认,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将共同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考生申报信息经签名确认后不予再更改。
2018年未通过考生,今年报名时报考考区、考点、专业、级别、单位等维持不变且报名系统已自动确认,不需要到现场递交资料确认。
(2)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
2月27日,分宜县、高新区、仙女湖区;
2月28日,渝水区、厂矿、民营医疗机构;
3月1日,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其他单位。
(3)现场确认地点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0790-6420508。
(4)缴费方式
今年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考生在现场确认后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考试费,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9年3月8日-19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3.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二、2019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
(一)考生报考条件参照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二)考试方式、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1.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考试专业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
15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152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17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172 |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
173 |
医学管理(中级) |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日期 |
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5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方式,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试卷。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预报名
2019年1月17-3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并网上填写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2.现场确认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参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3.考生缴费
江西省2019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3月8-19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三、其他有关问题
(一)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类别。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
(三)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卫科教发[2014]10号)要求,凡2020年及以后毕业、按规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人员,申报中级医学类专业考试,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2018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八)准考证打印。自2019年5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6月2日前完成准考证打印工作,参加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生应在5月25日前完成准考证打印工作。
(九)成绩单打印。考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成绩在江西卫生计生人才人事网上公布。
(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前报考中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十一) 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卫健委《关于重新核定卫生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8〕6号)文件要求,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十二)由于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表时,必须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报名时间截止后,卫健部考试中心将自动关闭网上报名系统。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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