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宁市考点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驻邕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19〕28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宁市考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请考生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6楼、7楼)。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请按《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的要求提供;为提高审核效率,请严格按附件3清单的顺序排列好,并按报考级别、专业进行分类。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单列出来并做好明确标记。确认所需材料的复印件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写“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审核人签名。
(五)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为做好现场确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委属各单位和驻邕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1.2019年12月25日-27日确认单位:市卫健委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2019年12月30日-31日:各城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3.2020年1月2日-7日确认单位:中区直驻邕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4.2020年1月8日-13日确认单位:各县卫生健康局
(1)1月8日:隆安县、宾阳县卫生健康局
(2)1月9日:横县卫生健康局
(3)1月10日:上林县卫生健康局
(4)1月13日:马山县卫生健康局
5.2020年1月14日-15日:各单位补送材料
6.2020年1月16日:考点审核报考数据。
三、缴费方式
现场确认后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务必在2020年3月13日前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5月23日-24日和30日-31日进行;具体各专业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自2020年5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六、其他事宜
(一)申报人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皆可申报。
(五)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4)。符合免下基层开展服务的考生,需提供《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批表》(附件5)。
(七)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八)自2019年起,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将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20年2月3日-12日期间,到本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九)报考人员执业地点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时,单位名称严格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名称”填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十)过期的身份证件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凭证,请考生务必及时换证,确保考试期间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
(十一)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查询。未尽事宜,请咨询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联系方式:0771--2613923、2613961、2630909。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19〕28号)
2.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年限
3.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
4.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5.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批表
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6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19〕28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