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庆阳考点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145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3号)精神,结合庆阳考点实际,现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考试报名
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3日,各报名点选择在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5日期间对考生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注册用户,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2.考生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头部应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及手机拍摄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它考生不得穿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袋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使用网报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后果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4.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5.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6.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8.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3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4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3、24、 30、31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9.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三)提供材料
第一类:初级(士)考试专业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且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初级(师)考试专业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且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中级考试专业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审查意见一栏里须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原件;
5. 已经通过考试的考生限制两年内不得报考;
6. 曾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依情节轻重程度处以2年、5年和终身禁考的考生,在禁考期内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核
各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人员的现场确认事宜,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确认通过。市卫健委将于2020年1月15日至22日完成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工作,各报名点在此时间内提前预约将考生报名材料规整后统一送至市卫健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信息修改
我考点登录考务系统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专业和科目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甘肃考区审核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四、考生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须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5日到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自行决定。审核通过后进行电子化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月20日之前,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考。因今年实行电子化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预留手机号,该号在两年滚动周期内不能更换。
五、打印准考证
2020年4月28日至5月1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咨询电话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0931-4818721、0931-8677175
庆阳市卫健委:0934-8855017
西峰区卫健局:0934-8212770
庆城县卫健局:0934-3222332
环县卫健局: 0934-4421121
宁县卫健局: 0934-6622409
华池县卫健局:0934-5121783
正宁县卫健局:0934-5951880
合水县卫健局:0934-5521590
镇原县卫健局:0934-7121828
附件:1.庆阳考点所辖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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