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委直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9〕1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如下:
(一)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年限要求。
1.药、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后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药、护、技师: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学、护理、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资格证时间满2年;取得本科学历,当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药学、技术类大专毕业,可以毕业满3年后直接报考相应的师级资格;护理专业均须先取得护士资格。
3.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等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年限要求。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考人员的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与要求。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考试,考生可于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考生,可于2020年1月7日-21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社会化评价考试窗口进行网上预报名。
2.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45kb之间;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3.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自行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考生须在本单位审核所有资料后由责任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县(市、区)考生须在本单位及所在县(市、区)地卫健局审核所有资料后由责任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及所在县(市、区)卫健局公章。如考生在打印申报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申报表并盖章。
4.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56号)和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考点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5.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
现场确认地点:
2020年1月4日—8日 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多功能厅
2020年1月9日—11日 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成教科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月11日下午截止时间为4:30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2020年1月4日:市一医院
2020年1月5日:市二医院、经开区
2020年1月6日:东兴区、威远县
2020年1月7日:资中县、市中医医院
2020年1月8日:隆昌市、市中区
2020年1月9日:市六医院
2020年1月10日、11日:其他市直单位
(三)现场确认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3.中专学历、2002届以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2002届(含2002届)以后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述资料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署审核人姓名并盖单位公章,县(市、区)直属单位还须由县(市、区)卫计局人事股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审核人责任。
4.报考师级、中级资格人员必须提供士级(本科毕业生不用)、师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临床、公卫、中医、口腔专业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责任人签字。
6.市级医疗机构单位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县级机构单位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20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自学学分不超过5分。乡村医生,每年获得学分不低于8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要求提供学分的年度与报考条件里所需的任职年限等同。初次报考不需要提供学分。
7.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报考相应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类别的考试。现场确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四川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或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未修改以下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最高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单位性质,系统可采取自动确认,确认后报名状态会进入待缴费状态,考生只需网上缴费无需再现场确认,但上述信息如有一项修改,则不能自动确认。如未自动确认的历史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四)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可在系统确认后提前网上缴费,其余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0年3月1日-13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考生准考证打印。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5月8日-5月31日。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5月30日。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药学(初级士)等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3、24日;5月30、31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护理学(初级师)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3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4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三)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1.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考试专业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
15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152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17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172 |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
173 | 医院管理(中级) |
2.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30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四、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五、咨询电话
市中区卫健局8361112;东兴区卫健局2275765;资中县卫健局5524576、5519575;威远县卫健局8103498;隆昌市卫健局3900552;内江经开区社事局2201722;内江医科学校8323711;内江市卫健委2210016。
附件: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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