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得知,深圳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材料如下:
三、报名程序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与报名确认时提供的材料一致),上传照片,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市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考生须对网上填报信息及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报名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并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5日期间完成现场确认。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立报名点,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设立报名点(见附件1),受理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各报名点应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考生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报名点现场一次性收齐所有证明材料后方可确认报名。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现场审核人员”签名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名,同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网上缴费
2020年2月7日10:00至2020年2月11日17:00期间,通过各报名点资格初审并报名确认成功,且经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审核通过的考生,须通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市考试院专题(hrss.sz.gov.cn/szksy)首页进入“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进行网上缴费。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缴费,造成无法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审查意见、审核人签名及单位公章,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式一份,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并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硕士、博士学位作为报考依据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证书。对学历有异议的,可要求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国外取得的相关专业学历须同时提供课程表。
4.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博士学位报考人员除外)。属省外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现资格评审表。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至374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6.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受聘相应专业职务满7年的聘书。
8.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19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10.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考点审核
2020年1月17日前各报名点须将本报名点报考人员材料(包括考生签名的确认单)及本报名点审核报告(附审核确认人员名单)加盖公章送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4栋901室)审核。
2020年2月5日前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将审核报告(附复审通过、不通过人员名单)加盖公章送市考试院,市考试院按规定上报。
附件:1.深圳市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联系表.docx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表(深圳考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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