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昆山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材料如下: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3日卫健系统下属各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其他单位(含民营、厂矿、学校等)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
现场确认地点:昆山市同丰西路458号,市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日受理现场确认。(按一个单位整体、一次性提交,由单位指定专人报送材料,卫健委审核后再与单位报送人员反馈审核结果)。
七、提供材料
序号 |
类别 |
资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备注 |
1 |
全类别 |
申报表 |
1 |
0 |
网报后打印,每次修改后都要重新打印。报名时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与医疗机构许可证保持一致;民营单位需要加注区县名称比如“昆山**门诊部”。此表需要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
2 |
全类别 |
身份证 |
1 |
1 |
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 |
3 |
全类别 |
学历(学位)证书(以何种学历申报就提供该学历) |
1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需有单位公章、签字、日期); 中专学历:首次报考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外省中专学历人员,须提供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和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章的新生录取名册。 首考规定:2002年以前入学的可提供非全日制学历入门考;除此以外首考均需提供全日制相关学历。 入门考生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外省到本省入门补考的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
4 |
全类别 |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书 |
1 |
1 |
|
5 |
全类别 |
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
1 |
1 |
|
6 |
全类别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1 |
1 |
|
7 |
报考有执业资格的 |
执业证书(医师/护士) |
1 |
1 |
证件须复印完整(整本复印) |
8 |
全类别 |
提供报考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
0 |
1 |
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岗位中级职称人员须执业注册在社区,并可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职称。 |
9 |
2019年已通过部分科目 |
提供通过科目的成绩单,单位盖章 |
1 |
0 |
报名时使用原档案号。异地到本地续考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10 |
报考所有材料扫描PDF文件 |
|
|
|
每位考生提供报名所有资料PDF文件以确认序号+单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
1.提交材料的顺序见《报名材料图示》,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所有复印件及申报表均须本人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
2.提交材料时请按一个单位整体、一次性提交,并须在报名汇总表(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由单位指定专人报送材料。
3.材料报送要求:
考生应将申报表及其他复印件用钉书机订住(左上角)形成一份完整的申报材料及(报考材料扫描PDF文件,每位考生PDF文件以确认序号+单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同时应将毕业证书原件放置在整套申报材料的首页,并用马尾夹固定。
非首考考生在资格审核完成后原件当场返回,只收装订好的材料一套(不再退返);首次参加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的考生加收学历原件一份,提交苏州。
每一类材料按照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的确认序号由小到大排序(打印报名信息确认单,并订在首页)。
4.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等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军队院校学历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2)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民营医疗机构、厂矿、医务室、药店等单位,报名时另外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盖章签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的工作人员无法参加卫生职称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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