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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已公布,更多卫生资格考试资讯信息请访问考试吧卫生资格考试网。

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19〕1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专业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二)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2020年

5月23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2020年

5月24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2020年

5月23、24、30、31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二、考试报名与现场确认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非军队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以下简称《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检查无误后直接打印,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请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此外,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填写《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考试登记表》,见附件3)。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并于2020年2月3—10日到相关考点办理报名手续。

  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各县区卫健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条件及相关政策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符合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要求,同时应分别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护士(师)、药士(师)、技士(师)。医士(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获得医士(师)职称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护士职称需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报考药士、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师、药师、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取得护(药、技)士职称,聘任现职工作满5年;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且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

  (3)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相应专业毕业可直接报考。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主治(管)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称满7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3.本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4.硕士学历或学位: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5.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学位取得日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和聘任现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四)按照原人事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的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含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指全日制学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六)根据《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医师资格类别和注册范围,选择相应专业进行申报,禁止跨执业类别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证书。各申报专业对应的医师资格类别和注册范围见《申报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执业范围对应表》(附件4)。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需提供变更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或由医院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其注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材料。

  (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连续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报考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已通过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未通过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八)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可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审、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各报名点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考前资格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前资格复审。网上报名成功并非资格审查合格,只有通过初审、复核和复审的才可参考(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另发考生公告)。

  资格审查使用统一制发的《考试申请表》《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5。2020年1月10日-18日进行资格复核和复审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个人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考点)。报考人员报名后,打印《报名申请表》《考试登记表》,在《考试登记表》“报考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杜绝以虚假信息报名和进行虚假承诺。

  (二)单位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须对报考人员《考试申请表》《考试登记表》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在《考试申请表》《考试登记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档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报考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需要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其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资格复核。

  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照报考人员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严格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查验结果以备复核。

  (三)现场确认资格初审。申请人网上报名,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资格审核完成后,到档案管理所在县区卫健局报名点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现场确认。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见《2020年永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见附件7)。工作人员要严格掌握国家、考区考试报名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

  (四)资格复核。市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家、湖南考区考试报名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考试申请表》《考试登记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核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考。

  (四)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市卫生健康部门复核的基础上,对照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或经审人在《考试申请表》《考试登记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审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资格审查复核和复审由各县区报名点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报送资料,不接收单个考生的资料。此外,报考人员如有《考试登记表》签名、盖章等信息不齐或学历、资历佐证材料不完备的,允许进行一次补审,由考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审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卫生计生系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函〔2018〕9号)精神,卫生中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收费标准为70元。

  六、各报名点咨询电话(0746)。

  市卫生健康委:8365626、市人社局:8323746、冷水滩:8412903、零陵:6223607、祁阳:3226173、东安:4224388、双牌:7728019、道县:2370251、江永:18174620165、江华:2311493、宁远:7229196、新田:4723032、蓝山:2211097、市中心医院:8857895、市职院附属医院:6777957、市中医医院:8425053、市妇幼保健院:8812090。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

  3.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4.申报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执业范围对应表

  5.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6.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和程序

  7. 2020年永州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101

药学

人机对话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卫生检验技术

110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201

药学

人机对话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纸笔考试

204

中医护理学

人机对话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卫生检验技术

212

心理治疗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考试方式

301

全科医学

人机对话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人机对话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

妇产科学

人机对话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麻醉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50

中医针灸学

351

病理学

人机对话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0

计划生育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3

职业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368

护理学

369

内科护理

370

外科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372

儿科护理

人机对话

373

社区护理

374

中医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392

急诊医学

  附件2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条形码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证件类型

民族

证件编码

联系方式(根据考区要求自行填写)

报名情况

档案号(上一年度报考人员必填此项)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报考科目

基础知识

报考级别

专业代码

相关专业知识

报考专业

专业知识

现有资格

专业实践能力

现有资格取得时间

执业类别

教育情况

最高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学制

毕业学校

学校备注

毕业专业

毕业专业备注

工作情况

工作单位

单位所属

单位性质

从事本专业年限

报考人员签名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审查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①上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 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 此表须报考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附件3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名点代码:               报名序号:                 准考证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可使用电子照片或2寸照片)

民  族

性  别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现有职称

现有职称

取得时间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报考专业

报考级别

报考科目

我已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考试报名条件等文件,清楚并理解相关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如资格审查发现虚假情况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的,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分。

报考人(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名:   (章)

市州卫生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经办人签名:   (章)

市州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经办人签名:   (章)

市州资格考试部门意见

经审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经办人签名:          (章)

市州颁发证书

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章)

考试日期

证书编号

  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2、发证后,报考人员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4

申报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执业范围对应表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医师资格

类别

执业范围

301

全科医学

临床

全科医学专业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中医

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

303

内科学

临床

内科专业

304

心血管内科学

临床

内科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305

呼吸内科学

临床

内科专业

306

消化内科学

临床

内科专业

307

肾内科学

临床

内科专业

308

神经内科学

内科专业

309

内分泌学

临床

内科专业

310

血液病学

临床

内科专业

311

结核病学

临床

内科专业

312

传染病学

临床

内科专业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临床

内科专业

314

职业病学

临床

职业病专业

315

中医内科学

中医

中医内科专业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中医

中西医结合专业

317

普通外科学

临床

外科专业

318

骨外科学

临床

外科专业

319

胸心外科学

临床

外科专业

320

神经外科学

临床

外科专业

321

泌尿外科学

临床

外科专业

322

小儿外科学

临床

外科专业

323

烧伤外科学

临床

外科专业

324

整形外科学

临床

外科专业

325

中医外科学

中医

中医外科专业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中医

中西医结合专业

327

中医肛肠科学

中医

中医外科专业

328

中医骨伤学

中医

中医外科专业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中医

中西医结合专业

330

妇产科学

临床

妇产科专业

331

中医妇科学

中医

中医妇产科专业

332

儿科学

临床

儿科专业

333

中医儿科学

中医

中医内科专业

334

眼科学

临床

眼耳鼻咽喉专业

335

中医眼科学

中医

中医(眼)耳鼻喉专业

336

耳鼻咽喉科学

临床

眼耳鼻咽喉专业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中医

中医(眼)耳鼻喉专业

338

皮肤与性病学

临床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中医

中医外科专业

340

精神病学

临床

精神卫生专业

341

肿瘤内科学

临床

内科专业

342

肿瘤外科学

临床

外科专业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344

放射医学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345

核医学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346

超声波医学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347

麻醉学

临床

麻醉专业

348

康复医学

临床

康复医学专业

349

推拿(按摩)学

中医

中医针灸推拿专业

350

中医针灸学

中医

中医针灸推拿专业

351

病理学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353

口腔医学

口腔

口腔专业

354

口腔内科学

口腔

口腔专业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口腔

口腔专业

356

口腔修复学

口腔

口腔专业

357

口腔正畸学

口腔

口腔专业

358

疼痛学

临床

内科、外科、麻醉专业

359

重症医学

临床

重症医学专业

360

计划生育

临床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361

疾病控制

公卫

公卫专业

362

公共卫生

公卫

公卫专业

363

职业卫生

公卫

公卫专业

364

妇幼保健

公卫

公卫专业

365

健康教育

公卫

公卫专业

392

急诊医学

临床

急救医学专业

  附件5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

  一、单位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 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签字盖章的《考试登记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档案,用A4纸打印;

  2. 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签字盖章的《考试申请表》1份;

  3.毕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聘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考生单位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审查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考生单位为私营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审查后,原件和复印件需要交各县区卫健局报名点核实,各报名点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二、初审材料要求

  1. 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签字盖章的《考试登记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档案,用A4纸打印;

  2. 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签字盖章的《考试申请表》1份;

  3.毕业证件复印件;

  4.身份证件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聘书证明复印件;

  6.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的学历查验结果: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等。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7.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须提供相应聘文复印件。

  8.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注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9.转岗人员须另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其注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10.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11.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三、复审和复核材料要求

  1.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的《考试登记表》1份;

  2.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的《考试申请表》1份;

  3.毕业证件复印件;

  4.身份证件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聘书证明复印件;

  6.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初审查验结果: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等。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7.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须提供相应聘文复印件。

  8.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注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9.转岗人员须另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其注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10.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单位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资格审查时,由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审查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原件退还报考人员。考生单位为私营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审查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考生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需要交各县区卫健局报名点初审核实,各报名点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原件再退还报考人员。

  2.资格复核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核时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原件。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签章无效),《考试登记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附件6

网上报名操作方法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1月13日前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点击“网上报名”→点击“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报考”进行报名信息录入(信息要求准确完整)→进行照片上传→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检查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如有错误点击“返回”,修改错误信息后,重新打印)→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粘贴照片,两份表格一并交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现场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持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打印的申报表内容要求与在网上报名时最终修改的信息一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及本文件“附件5《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中第二条初审材料要求”中所列相关证件材料到所在县区报名点(即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资格确认、审查报考资格、缴费、交表。各报名点的具体现场资格确认时间见附件7。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进行报名信息录入时均须上传照片,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正确选择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点名称。

  (三)202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统一发放成绩单,报考人员可于成绩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成绩单。

  附件7

2020年永州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县 区

现场确认时间

地点

咨询电话

备注

零陵区

2020年1月13日-15日

零陵区卫健局

6223607

冷水滩区

2020年1月8日-10日

冷水滩区卫健局

8412903

祁阳县

2020年1月6日-10日

祁阳县卫健局

3226173

东安县

2020年1月8日-10日

东安县卫健局

4224388

双牌县

2020年1月8日-10日

双牌县卫健局

7728019

道县

2020年1月8日-10日

道县卫健局

2370251

江永县

2020年1月10日-14日

江永县卫健局

18174620165

周末休息

江华县

2020年1月10日-14日

江华县卫健局

2311493

周末休息

宁远县

2020年1月9日-14日

宁远县卫健局

7229196

周末休息

蓝山县

2020年1月13日-15日

蓝山县卫健局

2211097

周末休息

新田县

2020年1月8日-14日

新田县卫健局

4723032

周末休息

市中心医院

自行确定

8857895

市第一人民医院

自行确定

6777957

市中医医院

自行确定

8425053

市妇幼保健院

自行确定

8812090

其他市卫健委直属医疗机构

2020年1月13日-14日

市卫健委

836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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