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得知,张家界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材料如下:
(二)时间安排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3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月16日(周末不进行确认工作),各区县卫健局或市直医疗机构人事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人事科(412室)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3.考生查看确认状态时间:考生在各报名点统一完成复审工作后,登录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矩形框”是否是蓝色通过状态,如未通过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因逾期未确认状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由考生自己负责。
4.准考证打印:2020年5月8至5月31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1.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时代港湾旁永定区卫健局人事股,电话:07448597168,时间:2020年1月9日-16日。
2.武陵源区:军地路武陵源区卫健局人事股,电话:07445559165,时间:2020年1月9日-16日。
3.慈利县:零阳镇环城南路18号慈利县卫健局人事股,电话:07443223578,时间:2020年1月13日-16日。
4.桑植县:桑植县卫健局人事股(207室),电话:6246198,时间:2020年1月13-16日
5.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8222270,时间:2020年1月9日-16日。
6.市中医院:市中医院人事科,电话8260459,时间:2020年1月9日-16日。
二、报名须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2.《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
3.《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由于登记表内容有修改,请考生下载本通知附件版本登记表);
4.本人近1月内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于登记表照片栏;
5.毕业证书复印件:其中以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现学历证书及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 学历学位规定网站查验页面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首次报考的人员,需分别提供本人现学历学位及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的网站查验页面或证书复印件;
(1)报考时,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且备案表的查询时限为连续3个月(即2020年1月-3月);
(2)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如网上无法查询,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单位或毕业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3)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7.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聘文复印件;
8.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9.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申报表格各栏目内容和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单纯复印件无效)。报名点在接受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
10.缴费标准及程序:初中级均为70元/科。2020年张家界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现场缴费(因考生本人弄虚作假等问题被发现后,所缴报名费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审查程序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要求,我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先自审,再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卫生健康部门)。申请人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登记表和申请报,需在“报考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申请人要坚持诚信报名,杜绝以虚假信息报名和虚假承诺。
(二)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资格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进行审核把关。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须对申请人登记表的信息逐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登记表和申请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审核合格”意见并盖章;档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报考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需要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审核结果以备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申请人网上报名,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资格审核完成后,各区县卫生健康职改负责部门现场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工作人员要严格掌握国家、考区考试报名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初审合格的,部门负责人(或经审人)须在登记表和申请表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2. 复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在市卫健委初审的基础上,对照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部门负责人(或经审人)须在登记表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审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四)资格补审。
资格审查中,考生如有登记表签名、盖章等信息不齐或学历、资历佐证材料不完备的,允许进行一次补审,由卫生健康职改负责部门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审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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