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湛江奋勇高新区社会管理与侨务局,湛江农垦局卫生处,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转发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9〕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工作作出安排,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严格执行政策,按时报送材料
各单位、报名点要妥善安排本单位、本辖区的报考工作,严格按照附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政策要求做好考生资格确认、审核以及材料报送、考试收费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收费标准为无纸化考试专业75元/人·科,纸笔试考试专业65元/人·科。
二、强化审核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2019年,全市共有31个市直驻市医疗机构、报名点开展报考材料审核工作,其中25个单位、报名点政策把握度高,资格审核把关严,经考区、考点确认后报考材料审核通过率达到95%以上(详见附件8)。
今年,请各单位、报名点继续严格遵守职称工作纪律,把好资格审核关,认真审核报考材料,确保报考材料真实可靠,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凡是复印件的,审核后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其他需要审核的材料,均须签名盖章,严格执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考点如发现并查实单位或报名点在职称报考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遵守报考规定,严禁弄虚作假
考生应保证所填网上信息和所提交纸质材料真实、可靠、可溯源。考点将在报考材料审核过程中按一定比例在各报名点随机抽查考生报考期间在岗在职情况,由其所在单位统一为考生提供在职凭证。如发现未如实填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处理。
附件:1.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9]49号)
2.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转发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