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考区关于调整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平稳有序开展,经研究,下一步考务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生缴费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由2月23日调整至3月25日。
(二)考场编排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编排考场截止时间由3月10日调整至3月31日。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核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登记、审核考生报考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由2月20日调整至3月17日。
(二)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
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截止时间由2月12日调整至3月16日。
(三)考生缴费
采用网上缴费的考区,考生完成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由3月13日调整至3月31日。
(四)考场编排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编排考场截止时间由3月26日调整至4月8日。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做好考生通知和宣传工作,提醒考生调整缴费的截止时间,务必在通过考区资格审核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扎实做好考生服务工作,特别要关心疫情防控一线的考生,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后续考务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请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与考区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广大考生的服务保障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考务中心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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