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39号)、《关于延期举办2020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46号)的要求,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延期至9月12、13、19、20、26、27日举行,现将有关考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纸笔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基础知识 |
9月12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9月13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人机对话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基础知识 |
9月19、20、 26、27日 (人才评价26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工作有关规定
(一)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上述人员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3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16日—7月2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0—19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4—27日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照《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提供材料(详见附件),同时还需提供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证明。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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