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省属驻泸医疗机构,委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39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16号)要求,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举行,相关考务工作根据考试时间重新调整安排。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安排调整情况
(一)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30日(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地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45kb之间;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2日—7月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泸州市卫生考试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杜家街806号),联系人:刘剑(0830-3333631),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安排专人到泸州市卫生考试中心负责办理本单位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每位考生的下列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①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四)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待考区审核通过后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调整为9月4—27日。
二、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7月3—9日期间到泸州市卫生考试中心为符合要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军队医务人员办理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三、考试时间
(一)药学(初级士)等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9月19、20、26、27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1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护理学(初级师)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9月12日 |
0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9月13日 |
0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省属驻泸医疗机构,委直属各单位,市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宣传;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按要求做好现场确认工作。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