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州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川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川卫人发〔2020〕2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防疫健康码、《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责任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后考试时带上),经考场防疫专业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后,从考试专用通道进入考试区域,避免和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室之前,必须将手机、电子产品及随身携带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严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在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指示路线拿取自己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三、所有考生必须自行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考场内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
四、所有考生考前14天内尽量不到外省出差、旅游,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不接触发热、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例;若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考试。若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请提前向达州考点报告,须经达州市疾控中心和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估,达州考点依据评估意见,综合研判考生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考生自我体温测量或者健康码显示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达州考点报告,并及时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按《护士和卫技考试达州考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处理。
五、所有考生必须按照诚信考试有关要求,如实进行相关信息报告,一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达州考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特此公告。
附: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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