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门考点备考温馨提示
一、考试事项提示
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2-13日(人机对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9月12-13日(纸考),9月19-20日、26-27日(人机对话)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⑴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13日。
⑵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考生可提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区,下载人机对话考试练习版,提前熟悉机考操作流程。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⑴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4-27日。
⑵护理学初级师(专业代码203)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考生可提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区,下载人机对话考试练习版,提前熟悉机考操作流程。
⑶护理学中级(专业代码368)专业分四批次考试(9月19日、20日、26日、27日),采用平行卷方式,组卷方案相同,平行卷的难度一致。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参加其中1天的考试,请注意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切勿错过考试。
(二)考试地点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地点: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4号)、江门市新会高级技工学校(江门市新会区圭峰路106号)。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地点: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4号)、江门市新会高级技工学校(江门市新会区圭峰路106号)、江门开放大学(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16号)。
(三)考试时间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日期 |
轮次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9月12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9月13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试类型 |
考试 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纸笔 考试 |
9月12日 |
基础知识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9月13日 |
专业知识 |
9:00-11:0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
人机对话考试 |
9月19、20、26、27日 |
基础知识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查看考场情况和规划赴考路线,注意交通安全。考生应自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试室,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做出处理,严重及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入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考试入场流程
根据《关于下发2020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及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考点考场实际,制定本考生入场流程。
(一)适用范围
在江门考点参加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
(二)入场携带物品
1、一次性乳胶手套。
2、医用外科口罩。
3、手机(入场前出示粤康码、行程码后寄存)。
4、准考证。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民留证等)。
6、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入场流程
1、在考场入口前设置查验区。考生注意按照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报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安排进行查验后方可入场。
2、考场准入条件
⑴查验身份信息:身份证、准考证与本人一致。
⑵查验体温:体温不得超过37.3℃。
⑶查验核酸证明:按照《关于加强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医学〔2020〕33号)要求,参加考试的全部考生入场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酸检测阴性证明。
⑷查验粤康码:健康码为绿码。
⑸查验行程码:通过粤康码或现场扫描行程码出示行程卡,14天内无高中风险区域或境外行程。
⑹查验入场物品: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相关要求
1、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2、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不得故意压制已有的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如因故意瞒报、漏报以上情况后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因防疫需要,考试期间考生车辆一律不能进入学校,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打出租车到考场,自驾车辆停放问题需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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