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2020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现就落实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承担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二、对考前14天有境外、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原则上不参加考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影响个人考试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
四、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防护和消毒。
五、除考试公务车辆,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场。请各位考生不要自行驾车前往考场,接送考生车辆,请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六、建议各位考生尽早到达考场,在考场入场检测处,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入场体温检测准备。扫码显示异常和体温检测异常的考生,须听从考场人员安排。
七、考生在考前需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监测中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所在工作单位报告,接到报告的工作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经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再参加本次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黔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到达我省后14天内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考生,还须提供“到达我省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八、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终止考试,由考场的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将考生通过隔离通道引导至隔离室观察。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58—8330878
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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