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市计生协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考办〔2020〕3号)精神,为做好河池考点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一致);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二、报名点设置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池考点共设15个报名点,分别为金城江区报名点、宜州区报名点、罗城县报名点、环江县报名点、南丹县报名点、天峨县报名点、东兰县报名点、凤山县报名点、巴马县报名点、都安县报名点、大化县报名点、河池市人民医院报名点、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报名点、河池市中医医院报名点、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报名点。以上报名点分别设在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和市直医疗机构,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和市直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单位)的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
三、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请考生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到单位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在金城江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市直医疗机构考生在本单位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须提交初级(士)资格证或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还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5.报考301至365以及392专业者,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三)网上缴费。考生务必在2021年2月26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数额以系统显示数额为准。请各报名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的报名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五、准考证打印
自2021年3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18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人机对话(116个专业)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11 17、1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八、疫情防控
各报名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其他
(一)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河池考点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4)规定的时间,开展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按顺序排放)统一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科教考核科进行二次审核。
(二)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落实好岗位工作责任制,遵守相关工作规定,积极服务好考生,做好考试工作的宣传和舆情监测,确保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联 系 人:殷修宇
联系电话:0778-2288117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3.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4.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河池市医学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101 |
药学 |
机考
|
102 |
中药学 |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106 |
病理学技术 |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
108 |
营养 | |
109 |
卫生检验技术 | |
110 |
病案信息技术 |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201 |
药学 |
机考 |
202 |
中药学 | |
203 |
护理学 |
纸考 |
204 |
中医护理学 |
机考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208 |
病理学技术 |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
210 |
营养 | |
211 |
卫生检验技术 | |
212 |
心理治疗 |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
214 |
输血技术 |
机考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301 |
全科医学 |
机考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
303 |
内科学 |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
305 |
呼吸内科学 | |
306 |
消化内科学 | |
307 |
肾内科学 | |
308 |
神经内科学 | |
309 |
内分泌学 | |
310 |
血液病学 | |
311 |
结核病学 | |
312 |
传染病学 |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
314 |
职业病学 | |
315 |
中医内科学 |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
317 |
普通外科学 | |
318 |
骨外科学 | |
319 |
胸心外科学 | |
320 |
神经外科学 | |
321 |
泌尿外科学 | |
322 |
小儿外科学 | |
323 |
烧伤外科学 |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324 |
整形外科学 |
机考 |
325 |
中医外科学 |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
328 |
中医骨伤学 |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
330 |
妇产科学 | |
331 |
中医妇科学 | |
332 |
儿科学 | |
333 |
中医儿科学 | |
334 |
眼科学 | |
335 |
中医眼科学 |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
340 |
精神病学 | |
341 |
肿瘤内科学 | |
342 |
肿瘤外科学 |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
344 |
放射医学 | |
345 |
核医学 | |
346 |
超声波医学 | |
347 |
麻醉学 | |
348 |
康复医学 |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349 |
推拿(按摩)学 |
机考 |
350 |
中医针灸学 | |
351 |
病理学 |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
353 |
口腔医学 | |
354 |
口腔内科学 |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
356 |
口腔修复学 | |
357 |
口腔正畸学 | |
358 |
疼痛学 | |
359 |
重症医学 | |
360 |
计划生育 | |
361 |
疾病控制 | |
362 |
公共卫生 | |
363 |
职业卫生 | |
364 |
妇幼保健 | |
365 |
健康教育 | |
366 |
药学 | |
367 |
中药学 | |
368 |
护理学 | |
369 |
内科护理 | |
370 |
外科护理 | |
371 |
妇产科护理 | |
372 |
儿科护理 | |
373 |
社区护理 | |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考试方式 |
374 |
中医护理 |
机考 |
附件2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派出单位: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专业技术职称 |
政治面貌 |
||||
受援单位 |
基层服务起止时间 | |||||
工作总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
受援 单位鉴定意见 |
||||||
派出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三份,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各存一份,个人人事档案存一份。
附件3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条形码 |
网报号: 用 户 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照 片 | |||||||||||
证件类型 |
民 族 |
||||||||||||||
证件编号 |
联系方式 |
||||||||||||||
报 |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
||||||||||||||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报 考 科 目 |
基础知识 |
|||||||||||||
报考级别 |
专业代码 |
相关专业知识 |
|||||||||||||
报考专业 |
专业知识 |
||||||||||||||
现有技术资格 |
专业实践能力 |
||||||||||||||
现有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执业类别 |
||||||||||||||
教 |
最高学历 |
学 位 |
|||||||||||||
毕业时间 |
学 制 |
||||||||||||||
毕业学校 |
学校备注 |
||||||||||||||
毕业专业 |
毕业专业备注 |
||||||||||||||
工作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申报人员签名 |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审查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 ||||||||||||
备注: |
① 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 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 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 作 内 容 |
工 作 时 间 |
网上预报名 |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 |
现场确认 |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 |
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1月30日前 |
军队考生报名数据交接及上传 |
1月25日-2月1日 |
考区网上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2月8日前 |
考生网上缴费 |
2月26日前 |
考试实施 |
4月10、11、17、18日 |
网上成绩发布 |
考后两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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