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公告
按照国家安排,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0、11、17、18日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一)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护理(士)专业的报名考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须经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核查认定。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报名及考务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程序
1.网上预报名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间,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打印申报表。
2.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
(1)时间:2021年1月8至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原则上只接受所属旗区或市直单位统一提交报考材料。具体安排为:8日上午市中心医院,下午杭锦旗、市蒙医院、市中医院、市二医院、市四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等市直单位。9日上午伊旗,下午达旗。10日上午准旗,下午鄂旗、鄂前旗,卫校附院、妇产医院、广厦医院、同济医院、口腔医院、眼科医院、心脑血管医院等市直民营医院。11日上午东胜区,下午康巴什区、乌审旗。
(2)地点:鄂尔多斯卫生健康大厦10楼大会议室(康巴什区)。
3.网上缴费
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关注本人的资格审核状态,经考点和考区审核通过后必需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之前。考生可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特别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1年3月25日至4月18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考生可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其他事宜
(一)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现场初审人员及考生本人须确认信息并签字。
2.自行下载打印的《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请考生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经所在旗区或市直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
3.考生所在旗区卫健委或市直单位与考生本人签订的《2021年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4.相关证件原件: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之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③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初级师和中级)
④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注册证书(报考初级护师和护理中级)
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以及392专业中级)
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全科规培的基层人员);
⑦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的“2020年度考试成绩单”(已参加2020年考试,其中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2021年考试的考生提供)。
5.以上第一至四项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按上述所列先后顺序排列装订,连同原件统一用质量较好的崭新无编号透明拉链袋装好。
6.证件原件经自治区卫健委复审结束后退还,退还时间另行通知。
7.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各科目试卷为“卷卡合一”形式。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二)相片要求
1.考生上传报名系统的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在15-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现场确认时需提交2张白底小二寸照片(必须与系统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片)。其中登记表上粘贴1张,另外1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3.注意不得使用背面有胶性的照片(容易丢失)。
(三)各旗区卫健委和市直卫生单位必须组织对考生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1号)(附件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有关规定的学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照片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至市卫生考务中心。
(四)旗区考生(含个体诊所和旗属民营医疗机构)资料统一由所属旗区卫健委收取;市直单位考生资料由本单位收取,并按初级士、初级师、中级等专业级别分别排序。
(五)各旗区卫健委或市直单位必须提供统一汇总后的报名人员花名册(见附件5)纸质件,并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查验,由旗区卫健委或市直单位有关负责人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版)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若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
(六)各旗区和市直单位在收取报名材料时要组织考生自行添加内蒙古考区新开通的内蒙古卫生教育培训考试网公众号(附件6),考区将在公众号上及时发布有关考试公告。
(七)历史考生必须使用上年度的档案号、姓名、居民身份证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联系电话:0477-8588394。
附件:
附件2:2021年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3:人社部第31号令.doc
附件4:考试作弊入刑规定.jpg
附件6:内蒙古考区微信公众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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