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德阳考点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 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属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和我省有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藏区、彝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 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四个阶段。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须按照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地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45kb之间;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符合《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考点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所属行政区域的相应报名点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和确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报名点 |
时间 |
地点 |
电话 |
确认对象 |
旌阳区 |
1月7、8、11、12日 |
旌阳区卫健局人事与科教股313室 |
0838-2554996 |
旌阳区辖区考生 |
罗江区 |
1月7、8、11、12日 |
罗江区卫健局408室 |
0838-3120029 |
罗江区辖区考生 |
广汉市 |
1月7、8、11、12日 |
广汉市卫健局政工人事股(广汉市银川路16号) |
0838-5301835 |
广汉市辖区考生 |
绵竹市 |
1月7、8、11、12日 |
绵竹市卫健局(绵竹市剑南镇大南路402号) 四楼会议室 |
0838-6909019 |
绵竹市辖区考生 |
什邡市 |
1月7、8、11、12日 |
什邡市卫健局(什邡市方亭街道兴盛街144号)政工人事股 |
0838-8215314 |
什邡市辖区考生 |
中江县 |
1月7、8、11、12日 |
中江县行政集中办公区3号楼411室 |
0838-7215831 |
中江县辖区考生 |
报名点 |
时间 |
确认对象 |
备注 |
德阳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205室(德阳市庐山北路355号)。联系电话:0838-2202585 |
1月4日 |
五医院、口腔医院、疾控中心、中心血站 |
考生备齐现场确认所需资料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初审,再由单位安排工作人员集中到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
1月5日 |
市二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六医院、肿瘤医院、精卫中心 | ||
1月6日 |
市人民医院 | ||
1月7、8、11、12日 |
驻德部队、委注册非公立医院。 |
考生备齐现场确认所需资料,到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
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系统采取自动确认,确认后报名状态会进入待缴费状态,考生只需网上缴费无需再现场确认,如未自动确认请到对应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上年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5.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三、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可在系统确认后提前网上缴费,其余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1年2月9日-26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四、考生准考证打印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5日-4月18日。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药学(初级士)等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11、17、1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护理学(初级师)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六、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报考数据交接
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1年1月25日-2月1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
(三)准考证打印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于2021年3月26-4月8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军队单位在考前前往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
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宫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将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成绩发布
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八、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配合我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单位统一现场确认的,派一人到场提交审核材料。各单位及考生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表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审核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
考生若有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禁止参加现场审核,可委托所在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将报名材料带到现场审核。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德阳考点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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