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委,经开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单位,驻蚌及相关单位: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4月9日-10日,4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经认定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报名参加2022年度的考试人员,其取得学历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省教育厅、原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在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增加中医内容,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七、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9日、4月10日 4月16日、4月1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机考各专业的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自2021年12月20日-3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根据报名要求携带报名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的证件材料(附件3)交至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各单位根据《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至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13室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需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后,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核实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和用人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九、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缴纳考试费用,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2年2月15日-25日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成功缴费的考生于2022年4月1日-17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十、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进行办理。
附件: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pdf
附件2: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doc
附件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doc
附件4: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1).doc
附件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3
现场确认有关材料要求
1、毕业证原件。
2、网上打印的《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请务必手工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申报368至374专业的人员,须提交有相应注册记录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网上报名须上传本人近期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白底电子照片,照片未通过系统验证的考生不予确认。
5、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6、已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2021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4: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蚌埠考点现场确认安排
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请考生所在单位到所属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报名。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县(区)卫健委,经开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单位,驻蚌及相关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市卫健委审核确认。
一、确认地点:市卫生健康委三楼(南湖路568号 313室)
二、确认时间:
12月22日全天 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疾控、市中心血站、市妇幼保健院、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卫监支队
12月23日上午 市中医医院、市管辖的其他医疗机构
12月23日下午 市一院、市管辖的其他医疗机构
12月24日全天 市二院、市管辖的其他医疗机构
12月25日全天 蚌医一附院
12月26日上午 蚌医二附院
12月26日下午 解放军第902医院,驻蚌、省直单位
12月27日上午 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卫健委
12月27日下午 龙子湖区卫健委,经开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12月28日全天 固镇县卫健委
12月29日全天 五河县卫健委
12月30日全天 怀远县卫健委
12月31日全天 补充材料
三、要求:
1、照片要求:必须为白色背景标准证件照,不得使用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拍照片;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吊带式服装拍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載眼镜的须佩眼镜,不得佩戴首饰。格式必须为JPG成JPEC,文件大于45KB,像素大于295*413;不得将像素小于295*413的照片放大后使用。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确认。
2、请考生注意与所在单位联系,提前将个人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到所属县(区)卫生健康委现场确认,不受理个人报名。具体时间报名时间请咨询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
四、咨询电话:
市卫健委:0552-3076250 怀远县:0552-8025327 五河县:0552-5055591 固镇县:0552-2122019 蚌山区:0552-2066520 龙子湖:0552-3032552 禹会区:0552-4017820 淮上区:0552-2829408
高新区:0552-4090815 经开区:0552-3083116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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