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呼和浩特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大考生、相关单位:
现将2023年呼和浩特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政策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该文件可登录人社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108/t20210804_420042.html?keywords=)查询。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时间
类别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备注 |
网上报名 时间 |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 |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报名(www.21wecan.com) |
现场确认 时间范围 |
2023年1月3日—15日 |
以报名点实际时间安排为准 |
考生网上缴费时间 |
2023年2月17日—28日 |
过期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
三、报名审核要求
(一)报名点设在各旗、县、区卫健委。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
现场确认时间以各报名点时间安排为准。按照考生所在单位属地化管理进行报名审核,严格执行报名点工作要求和防控要求。
各报名点联系电话:
新城区卫健委 6218091 回民区卫健委 3821990
玉泉区卫健委 5687065 赛罕区卫健委 6680960
土左旗卫健委 8150020 托县卫健委 8569607
和林县卫健委 7380885 清水河县卫健委 7912043
武川县卫健委 8812104
呼和浩特考点联系电话:6626110
(二)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网报后考生自行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见附件1)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老毕业证无明显鉴别方法的提供学籍档案;区外中专提供学籍档案和教育部跨省招生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毕业证2002年以前入学的提供教育厅学历认证;国外毕业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地方认定的老资格证【2001年之前】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核准文件、认定评审表等材料】)
6、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7、2023年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
8、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见附件3)
9、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住院医师规培证原件和复印件;
10、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照片1张;(照片必须跟网上报名照片一致,将照片自行粘贴于登记表上)
11、考生自备档案袋,(袋子上填写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个人信息)将报名材料装袋提交。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2、《2023年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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