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3、14、20、21日举行。根据《内蒙古考区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卫医教考字〔2023〕152号)文件要求,现将鄂尔多斯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经历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鄂尔多斯考点的一线人员须经鄂尔多斯卫健委人事科核查认定,凡符合认定范围的考生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附件1),由单位、旗区卫健委、市卫健委人事科盖章确认。
二、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考生于2023年12月1日-14日自行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原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8日,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半至5点半。
现场确认地点: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大厦923室
4日上午 |
市中心医院 |
4日下午 |
市蒙医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二医院、市四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
5日上午 |
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 |
5日下午 |
杭锦旗、康巴什区、乌审旗 |
6日上午 |
伊金霍洛旗 |
6日下午 |
准格尔旗 |
7日上午 |
达拉特旗 |
7日下午 |
东胜区 |
8日上午 |
应用技术学院附院、市直民营医院 |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现场初审人员及考生本人须确认信息并签字。
2.自行下载打印的《202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请考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务必在“联系方式”一栏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旗区考生经所在单位和旗区卫健委核实后加盖公章,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
3.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本人签订的《202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4.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初级师和中级)
④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注册证书(报考专业代码203、204、368-373)
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301-365、392)
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享受住培缩减年限的人员提供)
5.照片
提交2张白底小二寸照片(必须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其中登记表粘贴1张,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粘贴1张。
(四)其他注意事项
旗区考生(含个体诊所和旗属民营医疗机构)资料统一由所属旗区卫健委收取;市直单位考生资料由单位统一收取。收取材料按照初级士、初级师、中级等专业级别分别排序。
各旗区卫健委和市直单位须提供汇总后的《报名人员花名册》(附件4)并加盖公章。同时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查验,由相关负责人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若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
三、网上缴费
考生需及时关注本人的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审核的考生务必于1月29日至2月8日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3年4月1日至21日期间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进行查询,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六、其他
1.历史考生必须使用上年度的档案号、姓名、身份证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2.自 2024 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人才考试中心:0477-8588394
东胜区卫健委:0477-8120802
达旗卫健委:0477-3947015
准旗卫健委:0477-4886335
伊旗卫健委:0477-8684505
乌审旗卫健委:0477-7581820
杭锦旗卫健委:0477-6621371
鄂旗卫健委:0477-6212449
鄂前旗卫健委:0477-7623908
康巴什区卫健委:0477-8599931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doc
附件2:202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docx
附件3:202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2024年度卫生专技考试报名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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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地址:http://wjw.ordos.gov.cn/tzgg_79203/202311/t20231122_3531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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