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学说
一、五行学说的概念
二、五行的生克关系
三、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细目一 五行学说的概念
(一)五行和五行学说
1.五行的基本概念
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及其运动变化。
2.五行学说
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类基本事物的特性及其相生、相克规律来认识世界解释世界和探求宇宙事物运动变化规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五行的特性
木曰曲直
火曰炎上
土爰稼穑
金曰从革
水曰润下
1.木曰曲直——引申为凡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特性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2.火曰炎上——引申为凡具有温热、明亮、升腾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3.土爰稼穑——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
4.金曰从革——引申为凡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5.水曰润下——引申为凡具有寒凉、滋润、下行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三)事物五行属性的归类
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表
五行 |
自 然 界 | ||||||
五色 |
五音 |
五味 |
五化 |
五气 |
五方 |
五季 | |
木 |
青 |
角 |
酸 |
生 |
风 |
东 |
春 |
火 |
赤 |
徵 |
苦 |
长 |
暑 |
南 |
夏 |
土 |
黄 |
宫 |
甘 |
化 |
湿 |
中 |
长夏 |
金 |
白 |
商 |
辛 |
收 |
燥 |
西 |
秋 |
水 |
黑 |
羽 |
咸 |
藏 |
寒 |
北 |
冬 |
五行 |
人 体 | |||||||
五脏 |
五腑 |
五官 |
五体 |
五志 |
五液 |
五脉 |
五华 | |
木 |
肝 |
胆 |
目 |
筋 |
怒 |
泪 |
弦 |
爪 |
火 |
心 |
小肠 |
舌 |
脉 |
喜 |
汗 |
洪 |
面 |
土 |
脾 |
胃 |
口 |
肉 |
思 |
涎 |
缓 |
唇 |
金 |
肺 |
大肠 |
鼻 |
皮 |
悲 |
涕 |
浮 |
毛 |
水 |
肾 |
膀胱 |
耳 |
骨 |
恐 |
唾 |
沉 |
发 |
细目二 五行的生克关系
(一)五行的相生与相克
(二)五行的相乘与相侮
(三)五行的母子相及
(一)五行的相生与相克
1.五行相生
含义: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另一行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作用。
规律:
意义:是事物发生和成长的根由。
《难经》把相生关系比喻为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比如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
2.五行相克
含义: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另一行具有抑制和制约作用。
规律:
意义:维持事物发展变化中的平衡协调。
《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
比如水为火之“所不胜”,金为火之“所胜”。
3.五行的制化
含义:制,制约;化,化生。制化是生克关系的结合,事物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维持其相对的平衡。
如:
(二)五行的相乘与相侮
1.相乘
含义: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 过度克制。
规律:
引起相乘的原因:
太过——克者太过 如:木旺乘土
不及——被克者太弱 如:土虚木乘
相克与相乘的异同:
同:次序一致
异:相克——正常、生理
相乘——异常、病理
2.相侮
含义: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不胜一行的反向克制,即反克,又称“反侮”。
规律:
引起相侮的原因:
太过——被克者太过 如:木旺侮金
不及——克者太弱 如:金虚木侮
相侮与相乘的异同:
同:均为五行生克制化关系遭到破坏后出现的异常相克现象, 两者皆因“太过”或“不及”引起。
异:相侮与相克次序相反相乘与相克次序一致相乘与相侮密切相关,往往同时发生。
(三)五行母子相及
1.母病及子
含义: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
规律:母行虚弱(亢盛),引起子行亦不足(亢盛),终致母子两行皆不足(亢盛)。
2.子病及母
含义: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母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
五行任何一方太过可产生四个方面的病理影响
五行任何一方不足也可产生四个方面的病理影响
细目三 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指导五脏系统疾病的诊断
指导五脏系统疾病的治疗
(一)指导五脏系统疾病的诊断
(二)指导五脏系统疾病的治疗
1.指导脏腑用药
2.控制五脏疾病的传变
掌握疾病发展传变的生克乘侮规律,及早控制传变,防患于未然。
《难经·七十七难》:“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
“未病先防、既病防变”
3.指导确定治则治法
(1)以相生规律确定的治则
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
以相生规律确定的治法
滋水涵木法
培土生金法
金水相生法
益火补土法
(2)以相克规律确定的治则
抑强,扶弱
以相克规律确定的治法
抑木扶土法
佐金平木法
培土制水法
泻南补北法
4.指导情志疗法:
临床上运用不同情志变化的相互抑制关系来达到治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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