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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的处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妊娠期轻症肝炎
处理与非孕患者相同。有黄疸者应立即住院,按重症肝炎处理。
2.妊娠期重症肝炎
保肝治疗;预防及治疗肝性脑病;防治凝血功能障碍。
3.产科处理
(1)妊娠期:早期患急性肝炎,轻症积极治疗,继续妊娠。慢性活动性肝炎,适当治疗后应终止妊娠。中、晚期患急性肝炎,尽量避免终止妊娠,避免手术、药物对肝脏的影响。加强母儿监护,适时终止妊娠。
(2)分娩期:经阴道分娩增加胎儿感染病毒几率,主张剖宫产。经阴道分娩尽量避免损伤和擦伤,宫口开全后可行胎头吸引术或产钳术助产,缩短第二产程。重症肝炎,经控制24小时后剖宫产终止妊娠。
(3)产褥期:不宜哺乳者应及早回奶。回奶禁用雌激素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可口服生麦芽或乳房外敷芒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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